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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各地人社局的文件纷纷发布“社保入税正式开始执行”相关主题,HR圈又开始了一场大轰动。
10月30日,北京市人社局发布《关于企业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正式宣告税务部门全面接管社保费的征收渠道。
继北京发文后,上海、深圳、湖南、四川、贵州、山东、山西、天津等10多个省市均发布了社保入税的公告,起始时间均为2020年11月1日。
金税三期系统下,社保缴费和工资收入由同一部门来监管,有工资没社保,或者有社保但没按规定交社保,都会被严查。不给员工缴纳社保、长期按最低基数缴纳、不给试用期员工交社保等违规行为都将无处可藏。
这下HR的工作量和细致度真的就是要各种增加了!
社保作为企业支付的员工福利,需要承担的成本其实比员工想象的更高,举个例子:
假设某员工税前工资10000,在交完社保、公积金和个税后,到手8135元。但企业付出的成本却是:10000+3576=13576元,差不多是员工到手工资的1.7倍。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院长姚洋在一次专访中就提到:企业运营成本,社保比税收还厉害。社保按照统一的税率来直接征收,就是在工资总额的上面再增加30%,导致企业招人的成本非常高,10万块钱的工资,还得再加3万块钱的税......
虽然社保成本高,企业也不可铤而走险,一旦被查,就意味着企业将被罚款、补缴和加入黑名单!
目前不缴、少缴社保已经成为好多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的“潜规则”,11月1日起社保入税,对于一直合规据实申报社保的企业并没有大的影响,但是对于一些不规范的私企来讲,确实将会大大加大人工成本!
好多财务人员想方设法来对社保进行“纳税筹划”,在此郑重地提醒各位同仁:以下5种筹划社保的方式不可取!
1、不可取方式一:比如公司发放员工的工资为8000元。有的公司筹划为通过公司账面发放3000元,另外的5000元通过一些收入不入账的私人账户资金来支付。 2、不可取方式二:比如公司发放员工的工资为8000元。有的公司筹划为通过公司账面发放3000元,另外的5000元通过让职工到处找费用票、甚至明示或者帮着员工统一买票来顶抵工资,从而少缴个税与社保。 提醒:对于虚开虚抵发票、费用变动异常的情况早已经纳入了税局的电子眼。 4、不可取方式四:比如公司发放员工的工资为8000元。有的公司筹划为工资3000元,另外5000元属于不交社保的职工生活困难补助。 提醒:只要临时工与企业存在实际雇佣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同时参加单位的考勤、服从单位的规章制度管理,那么临时工与正式员工一样,应享受同等待遇,都需要申报个税与社保。 情况一:雇佣退休人员 情况二:非独立劳动的兼职人员 情况三:聘用劳务派遣人员,并由接受企业支付薪资 情况四:聘用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 情况五:个体户外包企业业务
提醒:对于收入不入账的频繁交易的私人账户早已经纳入了大数据监控。
3、不可取方式三:比如公司发放员工的工资为8000元。有的公司筹划为工资+劳务费,也就是通过公司账面发放工资薪金3000元,另外的5000元通过员工去税局虚开劳务费发票顶抵工资,从而少缴个税与社保。
提醒:对于同一个公司的同一员工,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不能并存。
提醒:免征个税与社保的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是任职单位向员工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即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任职单位给该员工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只有符合规定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才可以在计算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时应予剔除。
5、不可取方式五:比如公司发放员工的工资为8000元。有的公司自以为是的筹划为这些人员不是公司的正式员工,属于临时工,不需要缴纳社保,直接做个临时人员工资发放表支付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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