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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聘用非全日制员工有哪些用工风险?

日期2021-08-14浏览量1126次 发布者东宝市场部

很多制造型企业,因为市场需求,用工需求一直都在变化,为了有效地控制人工成本,降低招聘的压力,不少企业都开始聘用非全日制员工。


那么企业使用非全日制员工,需要注意些什么呢?


一、什么是非全日制用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所谓的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常见的非全日制用工包括实习、兼职和退休返聘。


二、非全日制用工特点

1、非全日制用工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口头约定劳动报酬等事项,也不存在双倍工资的问题;


2、非全日制用工可以随时终止用工,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不存在劳动关系,企业可以根据业务需要,灵活调整用工人数;


3、非全日制用工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不需要为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只需要为员工参加工伤保险。


三、非全日制用工工资标准及支付周期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工资分配所采取的最基本的两种方式是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按照《劳动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所以企业对于非全日制用工的薪资支付一定要及时,而且标准也不是想定多少就定多少。


四、非全日制人员发生工伤怎么办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支付的小时工资中并未涵盖工伤保险费用,因此单位应当及时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以避免相关风险与责任。所以企业在使用非全日制员工时,就应该及时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一旦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或者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或者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期间,从业人员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如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因当地政策致使单位无法为非全日制员工单独缴纳工伤保险费的,企业可考虑购买雇主责任险等商业险种以分担用人风险。


五、其他注意事项

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一般为每天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这与全日制用工实行每天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是不同的,因此,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必须符合法定的要求,用人单位对此要承担举证责任,否则有被认定为全日制用工的风险。


非全日制用工虽然优势很明显,在未来也将被更多企业采用,但涉及到的用工风险还是要及时防范,切勿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