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788-5678
HR都知道,如果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依据法律条款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但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不过,这并不适用于所有情况,在一些特殊情形下,即使是员工主动辞职,企业也是要支付一定金额的补偿金。
这种情形多见于职业病环境风险的工作场所中,对于一些高危行业,给劳动者提供安全的劳动设施及保障是单位应尽的基本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员工因此主动提出离职,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些用人单位为了让员工主动走人,故意不安排工作内容和任务,或者限制员工工作的权限等,导致劳动者无法提供劳动,这种情况可认定为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离职时可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
这个比较好理解,劳动工资就是劳动报酬,包括应得的基础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费及特殊情况的收入等。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用人单位如果偶尔一个月确实因为经营不善,资金周转有困难,向员工说明情况,解释清楚,甚至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备了,就不能认定为“未足额支付”的情形。
通常,用人单位拖欠薪资超过合同约定支付日一周,即构成故意拖欠员工工资,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企业更改了约定支付日,例如从10号改为20号,员工没有提出异议的,也不能认定为“未及时支付”的情形。
另外,假如用人单位虽然有拖欠的事实,但在员工在申请仲裁前就完成了所有工资的支付,并不一定要支付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行政部门应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虽上述规定中,并未规定员工可以此为由离职,但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哪怕双方有约定,也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应认定属于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指用人单位无法定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同时,用人单位不交社保不仅违法,还将面临相关部门的处罚,并且影响到用人单位的一些年审。
除了上述7种主要情形,还包括一些其他特殊情形:
1、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2、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3、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4、用人单位以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5、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6、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7、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8、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如今越来越多的职场小伙伴开始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所以企业HR对待员工的离职问题,切不可忽视哦,做好离职管理,也是人才管理的重要环节。
上一篇:哪些情况会让员工产生离职的想法?
下一篇:如何做好招聘工作才能招对人?